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野生植物保护;草种植;花卉种植;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水污染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