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劳务服务;销售针纺织品、医疗器械Ⅰ类、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工艺品、文具用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家庭服务(限符合通用家庭服务要求);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服务除外);餐饮服务;集中养老服务;住宿;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集中养老服务、住宿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