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电子商务;从事文化交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电子产品、礼品的购销;展览展示策划;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文艺创作与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