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上海欣畅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027113275
许可文件名称
核发《排水许可证》
有效期自
2017-12-26
有效期至
2023-01-20
许可机关
上海市水务局
许可内容
“上海欣世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核发《排水许可证》(审批)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一、同意核发“上海欣世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502114323号,有效期自2017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止)。二、准予“上海欣世纪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39立方米/日生活污水排入中春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污水管道,经污水泵站提升至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内雨水排入金轮路和协和路(各1个排放口)城镇雨水管道。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31962-2015)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申请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