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手机应用软件开发,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除专项),广告的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动漫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除演出、除经纪),商务信息咨询 (除经纪),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