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电影放映;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销售工艺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经纪、文艺表演、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