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一、同意核发“仲益大厦”项目《排水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沪水务排证字第036060339号,有效期自2016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二、准予“仲益大厦”项目产生的313立方米/日污水及项目内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凤阳路城镇合流管道;项目内另部分雨水设置1个排放口排入南京西路城镇合流管道。三、本项目所排放污水浓度,按《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执行。四、为确保污染物达标纳管排放,你单位必须加强内部雨、污水管道及其他相关排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雨、污水管道不混接,并依法接受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的监督检查。五、根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按照本《排水许可证》规定的排水总量、排放口数量和排水性质排放污水,如有变化,应向我局提出变更或重新办理排水许可申请。六、若需延续本《排水许可证》,应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至上海市水务业务受理中心(江苏路389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