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兰州普兰太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皋建字第620122202100008
许可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兰州普兰太电光源有限责任公 司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赵家湾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1265.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2340.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922.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17.94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18.61%;绿地率:36%。
许可机关: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文书号:
(兰新税)许不予受字﹝2020﹞第(9)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文书号:
制作日期:2020-08-13;文书字轨:(兰新税一)许准字﹝2020﹞第(705)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兰州新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0-08-13
决定文书号:
兰水行审发﹝2020﹞14号
许可内容:
兰州市水务局关于兰州普兰太电光源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增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管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许可机关:
兰州市水务局
决定日期:
2020-05-18
决定文书号:
皋建字第6201222019062516号
许可内容:
建设单位:兰州普兰太电光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名称:兰州普兰太电光源有限公司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位置: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赵家湾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1265.30平方米(合16.898亩),其中,代征绿地面积:1906.00平方米(2.859亩),建设用地面积:9359.30平方米(14.039亩),总建筑面积36481.00平方米,容积率:2.48,建筑密度:34.90 %,绿地率:20.15 %。
许可机关: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19-06-25
决定文书号:
皋 规建方核[ 2019] 16号
许可内容:
1、建设用地概况 1.1建设用地的性质、位置、范围以及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商业用地 用地位置:皋兰县忠和镇忠和村赵家湾 总用地面积:11265.30平方米(合16.898亩),其中,代征绿地面积:1906.00平方米(2.859亩),建设用地面积:9359.30平方米(14.039亩)。 2、建筑性质、规模及主要内容 建筑性质:商业建筑 总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6481.00平方米。 3、方案核定的经济技术指标 3.1建筑规模:36481.00平方米 3.2容积率:2.48 3.3建筑密度:34.90% 3.4建筑主体高度: 49.80米(自室外地平算起)。 3.5建筑层数:地上13层。 3.6室内外停车泊位数量 停车位:300辆 3.7绿地率: 20.15% 4、环境设计要求 4.1建筑日照标准:无 4.2建筑定位、道路和停车场布置、竖向标高、绿化范围以及各种退距和控制线(可结合总平面布置图划示): 以总平面布置图上的标注为准。 4.3建筑的艺术性以及和周围空间环境的协调: 结合当今现代建筑的最新理念与表达成果,建设具有独特商业特色的一体化综合体,以建设商业、办公为目标,做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建设特色鲜明的、生态型的购物环境、办公区域。 5、城市市政设施与建设项目的关系 市政工程管线均接入城市市政管网。 6、其他 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要求的措施和建议在施工中同步实施。 7、附图(方案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附图所表示的内容应与上述文字要求相一致并与本通知书共同使用方为有效文件)。
许可机关: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决定日期:
2019-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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