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广州耐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穗云环管影﹝2020﹞311号
许可内容: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广州耐创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拟建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雄郭西路101号6栋101房(神山工业园),占地面积4500m2,建筑面积3500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主要建筑:租用1栋单层厂房作为生产车间,配套办公室;租用1栋单层厂房作为仓库。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石英砂、环氧树脂、固化剂等为原料,经混料搅拌、真空排泡、浇筑、脱模、加热成型、静置、开孔、切底、修边、包装等工序生产石英石水槽、铝合金柜子。主要设备:石英砂树脂混合搅拌机2台、浇注机2台、烤箱1台、开孔机2台、修边机2台等。《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不设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二)真空排泡和加热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Ⅱ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开孔、修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经降噪处理。项目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四)加强固体废物存储、处置管理。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第36号)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存储区。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运输、转移执行联单管理制度。
许可机关: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区分局
决定日期:
2020-08-10
决定文书号:
11201806250540
许可内容:
企业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8-06-25
决定文书号:
11201701030771
许可内容:
企业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7-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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