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深圳中煤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刘智明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刘智明
法定代表人
深圳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90%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74.547%)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3.33%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4%
深圳中煤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2(持股比例:14.913%)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67%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
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9.4%
深圳中煤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3(持股比例:0.45%)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3.33%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6%
深圳中煤科技有限公司
路径4(持股比例:0.09%)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0%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67%
江西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鼎国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6%
深圳中煤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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