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长朝环建(表)[2021]004号
许可文件名称
环保主管部门批文
有效期自
2021-04-01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许可内容
一、同意国道饶盖公路长春至依家屯段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01合同段水稳碎石拌合站建设项目建设。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长春堡南500米,001县道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291509°,北纬43.721191°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3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6670㎡。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水泥稳定碎石拌和站,属于临时工程,生产的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均全部用于长伊公路长春至依家屯城市段(前进大街南延长线)01合同段,项目年产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240000t。待公路项目施工完毕后,拆除临时拌合站,恢复土地原状,项目服务年限为2021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