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文艺创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体育竞赛组织;剧本娱乐活动;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