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设计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管理与养护;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监理;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