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平面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