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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报建的仁恒颖元小区项目,位于长江路与云台路交叉口西南角,地上建筑面积4637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233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审核,仁恒颖元小区项目应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面积3074平方米,施工图设计防空地下室面积3185平方米。请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到郑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