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平面设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