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洛阳道博精密型钢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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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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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2020-04-28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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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新安县环境保护局
许可内容
根据《洛阳道博精密型钢有限公司二期年加工12000吨精密型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一、洛阳道博精密型钢有限公司位于新安县洛新产业集聚区,本项目属扩建项目,在现有一期车间南部,建设二期年加工12000吨精密型钢项目,项目的主要设备为:650分条机、单锥液压涨缩开卷机、直头机、矫平机、剪切对焊机、笼式活套、成型定径机、数控电脑飞锯、数控高频焊接设备、辊道、自动打包机等,项目采用“原料—带钢—分条机—开卷机—直头机—矫平机—剪切—对焊机—活套储料器—焊接—去外毛刺—定径—飞锯—辊道—包装—成品”工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640m2,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二、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进入洛新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残次品、底泥属一般固废,由企业统一收集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的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外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属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倒入油池二次利用;含油抹布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按照新安县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2020)410323032 )执行。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洛新环境监察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