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修理;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