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维修改造;房地产开发经营;市政工程施工维护;公路维修改造;水保工程施工;土石方开挖;土地治理;饮水工程施工;市政园林绿化;室内外装修施工;项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咨询;劳务分包;物业管理;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证件、文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