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2公顷。(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五)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1533.8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省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10380.42元,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115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