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票务代理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销售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