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深交许(南山)﹝2023﹞179号
审核类型
-
许可有效期
-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4-23
许可截止日期
-
许可编号
深交许(南山)〔2023〕179号
许可机关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许可内容
案由: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因中金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申请在科苑南路(海德三道-海德二道)继续使用一个临时路口为方便中金大厦项目施工车辆出入,准予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在科苑南路(海德三道-海德二道)西侧继续使用一个临时机动车出入口(含施工车辆),路口宽度7米(路口总宽8米),路口左侧转弯半径4米,右侧转弯半径12米,占用挖掘最大宽度(喇叭口宽度)20米,中心线与路缘石线交点坐标(X=2491359.742,Y=493867.076),路口距离最近北侧海德三道约97米。考虑到上述路口施工阶段通行车辆多为工程车辆,为保证该路段行人及行车安全,路口处做好人车分离,按照路口标准及相关要求硬化路口路面,并同步完善人行横道、凸镜、自发光警示灯、夜间高亮度照明设备、语音提示器及交通部门视频监控等相关安全防护设施并派驻专人管理,指挥车辆安全进出,路口上下游25米范围内加强管理避免车辆违停。鉴于你单位临时路口处现状标线与路口实际功能不匹配,请将临时路口处导流线与黄方格进行打磨处理。《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自许可之日起365天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