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文书号
长环净建字[2016]3号
许可文件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有效期自
2016-12-14
有效期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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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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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对锅炉房向北侧扩建,并对堆煤场、堆渣场进行改造,建筑面积9633.55m2。新增2台65t/h热水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脱硫塔+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处理后,处理后烟气通过现有100m烟囱高空排放,新建6座换热站并铺设管网1km。扩建完成后锅炉房内共有1台29MW热水锅炉,3台46MW热水锅炉,总装机容量达到167MW,各锅炉均配备脱硫除尘脱硝设施。扩建后全部锅炉烟道并入现有高度100m、出口内径3.5m的烟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