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银行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数据处理;企业或个人信用修复咨询;企业登记代理服务;知识产权代理(不含专利业务);翻译服务;信用管理软件的研发、咨询;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均不含限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