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五金建材、服装、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批发和零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及销售;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服务;多媒体设备、教学设备、实验器材、市政路灯、亮化工程设备销售及维护;体育器材、安保器材、通信设备、电讯器材、电子产品、家具、家电、厨房用品销售、安装及维护;防雷系统工程、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广播系统、视频会议系统、LED电子屏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安全报警系统、综合网络系统、安防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销售及维修服务;办公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