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受益人

看准网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最终受益人
最终受益人名称
林阳
持股比例
-
持股路径
决定路径
林阳
法定代表人
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注:未识别出股比大于 25%的自然人,因此决定以最终法定代表人作为受益所有人结果
最终受益人名称
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9%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49%)
先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9%
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最终受益人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持股比例
38.862%
持股路径
路径1(持股比例:38.86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
76.2%
国能辽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1%
沈阳振兴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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