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汽车配件、金属材料;计算机硬件与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日用品、五金交电(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建筑材料(不得从事实体店铺经营)、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城市园林绿化服务;物业管理。(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