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编号:邯审批〔2021〕1304060312112080000576,邯郸市碧海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单位)于2021年12月0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本机关于2021年12月10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本机关将于做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证件(批准文件)。2021年12月14日。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