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摄制服务;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租借道具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咨询策划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文艺创作;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包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