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管道安装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防腐工程、建筑加固工程、市政工程、智能化工程、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程检测服务;建筑物外墙清洗服务;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装饰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