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西安美泰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临环评批复﹝2022﹞52号
许可内容:
西安美泰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自制发泡海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结合专家对《报告表》的评估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西安市临潼区渭北工业园渭水六路中段,租赁西安华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空置厂房,建设2条生产线,包括高压发泡转盘线、高压发泡环形线,年产海绵制品250万件。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 二、经审查,项目在采取《报告表》所列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作为项目实施的依据。 三、项目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开模工序的有机废气应合理设置集气罩有效收集,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西安华泰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堆肥,不得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配套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边角料、报废品收集后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原料桶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你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要求和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2022年9月5日
许可机关: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临潼分局
决定日期:
2022-09-05
决定文书号:
(西临国税)许变更准字〔2018〕第(39)号
许可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许可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8-07-11
决定文书号:
许可内容:
汽车泡沫垫、冲压钢板垫生产销售(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许可机关: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潼分局
决定日期:
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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