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装卸搬运;建筑物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