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关于准予昆山外环节点(紫竹路~金阳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昆山外环节点(紫竹路~金阳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的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23年7月31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金鸡河以东,城北大道(污水井WS06至WS07)自西向东穿越宋家港路污水管道迁移,长度300米,原污水管径不变。 二、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项验收,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养护主体参与,并提交管网埋深、坐标、管径、走向等检测成果。 三、所建项目后续如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应当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