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1303000412006010000001 秦皇岛金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0 年 06 月 01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 秦皇半岛六区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0 年 06 月 01 日依法受理,经审查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河北 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1 日(最长10日)内向 你(单位)颁发、送达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证书。 2020 年 06 月 03 日(公章)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