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苏州弗莱恩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320506202403130103
许可内容:
弗莱恩-时进路 6#办公楼装饰;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时进路88号;造价:590.00万元
许可机关:
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4-03-13
决定文书号:
(3205WZSP05060005)登字﹝2024﹞第02020003号
许可内容:
登字
许可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4-02-02
决定文书号:
(3205WZSP05060005)登字﹝2024﹞第01190037号
许可内容:
登字
许可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4-01-19
决定文书号:
胥行审﹝2023﹞第321号
许可内容: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许可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人民政府
决定日期:
2023-09-11
决定文书号:
﹝WZSP05060005﹞登字﹝2023﹞第03300090号
许可内容:
登字
许可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3-30
决定文书号:
﹝吴中税﹞许变准字﹝2021﹞第﹝293﹞号
许可内容:
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0日提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经于2021年11月10日受理。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你单位)取得该项税务行政许可。
许可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21-11-10
决定文书号:
苏规吴(2020)合字第0023号
许可内容:
本次规划核实苏州思科赛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5800万只接线端子项目,此次核实建筑面积20023.42平方米,计容面积20017.7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319.7平方米。各单体规模详见附件。
许可机关: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0-01-22
决定文书号:
320506201900287
许可内容:
总建筑面积56205.38平方米,计容面积62971.03平方米
许可机关: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19-12-24
决定文书号:
(05060105)公司变更﹝2019﹞第11140062号
许可内容:
公司变更
许可机关:
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19-11-19
决定文书号:
苏交路许字〔2019〕00032号
许可内容:
一、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江苏省科佳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苏州弗莱恩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在S230上新增平面交叉道口工程(K123+451)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的评估结论,原则同意你(单位)在230省道K123+451左侧增设平交道口一处,路幅宽12.8米,道口宽36米,道口与230省道交叉角度90度,拆除230省道K123+451左侧机非分隔绿化带38米;对230省道K123+399M至K123+569M段左侧路面进行拓宽并渠化,增加3.75米机动车加减速车道一条。平交道口设计使用年限30年。施工期限为: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12月31日。遇国家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假日,你(单位)应停止施工,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二、 在230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及拓宽渠化工程还需经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如影响交通的,还需经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如涉及非公路管理机构管辖的范围,还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三、 在230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及拓宽渠化工程设计、施工应符合JTG D20-2017《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和JTG B01-2014《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平交道口不高于公路路面并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确保公路排水畅通;对道口两侧树木进行移栽或修剪,确保通视三角区符合规范要求。四、 你(单位)应按照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平面交叉道口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道口标柱及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标志牌的版面尺寸、支撑架构件强度、刚性、抗折弯、抗风能力及安装应当符合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不得遮挡交通信号、交通标志、监控探头等,不得妨碍行车安全视距。五、 你(单位)应当按照本许可决定书、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以及《苏州弗莱恩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工程在S230上新增平面交叉道口工程(K123+451)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的建议进行设计并组织施工。做出变更的,应当报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六、 在230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及拓宽渠化工程施工时,你(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JTG H30—201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施工路段交通标志应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和GB 5768.4-2017《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四部分:作业区》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路段实际情况设置,施工标志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经交警、路政部门现场验收。交通标志、安全设施必须始终保持齐全、规范、清晰、视认性好、设置地点准确、设置牢固,应当能够有效地提示和引导车辆行人通过。夜间施工或停放施工车辆、机械的现场必须设置反光警告标志和照明设备;服从路政人员的管理,注意保护公路路产;因施工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由你(单位)负责。七、 你(单位)应按《江苏省公路赔(补)偿收费标准》缴纳赔(补)偿费。八、 在230省道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及拓宽渠化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许可项目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九、 在该平面交叉道口使用期间,你(单位)应按《道口运营期安全管理方案 》做好平交道口、标志、标线、道口标柱及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发现缺损及时修复,因该平交道口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责任事故由你(单位)负责。十、 该平交道口在使用期间,你(单位)应按规定,每年接受公路管理机构审查,经审查并符合行政许可相关规定后,方可继续使用。十一、 今后如230省道改扩建、养护、交通安全及其它管理需要时,你(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承诺书》的承诺配合公路管理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无偿迁移或封闭该平交道口。十二、 由吴中区公路管理处按以上要求与你(单位)签订协议,并对本许可事项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许可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许可机关: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决定日期: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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