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你司上报的《关于办理“金满庭”命名的申请书》收悉。由你司兴建的项目,位于惠州市江北南区JB27-4-2地块,即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49号,地字第441302(2016)10017号规定用地。该项目用地面积95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315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869.95平方米,绿地休闲面积2869.95平方米。经核,所申报的地名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及《惠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同意将该项目命名为“金满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