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电信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17日);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投资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共软件服务;企业策划;数据处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