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于 2023年 06月 16日 ,就 牌匾设施 向本机关提出的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 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 11、25 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 设置牌匾行政许可的申请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 许可有效期: 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适用范围: 本市 。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