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20230615101044307576
许可内容:
于 2023年 06月 16日 ,就 牌匾设施 向本机关提出的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 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 11、25 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 设置牌匾行政许可的申请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 许可有效期: 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适用范围: 本市 。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可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6-21
决定文书号:
20230615101346277293
许可内容:
于 2023年 06月 16日 ,就 牌匾设施 向本机关提出的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 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 11、25 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 设置牌匾行政许可的申请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 许可有效期: 从2023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 ,适用范围: 本市 。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许可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6-21
决定文书号:
20230531144104292465
许可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户外广告设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6-15
决定文书号:
20230531163215855872
许可内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户外广告设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许可机关: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6-15
决定文书号:
20230531155255980781
许可内容:
您(贵单位)于2023年06月14日,就牌匾设施向本机关提出的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许可机关: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6-15
决定文书号:
2023124
许可内容:
户外广告设施许可
许可机关: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3-06-06
决定文书号:
20230419105530508451
许可内容:
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
许可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5-25
决定文书号:
20230419125347328736
许可内容:
牌匾设置
许可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审批局
决定日期:
2023-04-21
决定文书号:
20221207143520968919
许可内容:
您(贵单位)于2022年12月07日,就设置牌匾向本机关提出的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天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天津市城市容貌标准》第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户外广告设施许可的申请,审批类别:行政许可,许可有效期:从2022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适用范围:本市。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名称)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许可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2-12-27
决定文书号:
20221207150638405220
许可内容:
您(贵单位)于2022年12月07日,就设置牌匾向本机关提出的户外广告及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宣传品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许可(不含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及公交车体广告设施)(市级权限委托市内六区实施)行政许可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天津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天津市城市容貌标准》第条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您(贵单位)户外广告设施许可的申请,审批类别:行政许可,许可有效期:从2022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4日,适用范围:本市。请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活动。对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提供虚假材料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决定等行为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名称)将依法对您(贵单位)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届时,请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许可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决定日期:
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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