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安装及销售;室内外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管道工程、环境工程、土地复垦、地质工程设计及施工;销售:建材、办公用品、五金交电、二、三类机电产品、机械配件、环保设备、管材、矿产品(除专项)、矿山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