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礼仪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产品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摄影器材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影视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