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在东莞口岸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代签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代收运费,代办结算;海上旅客运输;其他相关业务;国际、国内航行船舶物料、生活用品、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船舶配件的销售;船舶维修服务及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国际货运代理;道路普通货运;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