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随环建审〔2022〕7号关于国电广水乐城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升压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国能长源湖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国电广水乐城山风电场二期项目(升压站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审批意见如下:一、该项目代码为2202-421381-04-05-06547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随州市广水市武胜关镇江家桃园东约1km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1台50MVA主变压器,户外布置,需新征占地747.50㎡,将原不具备油水分离功能的事故油池拆除后在原址上新建一座含油水分离功能的事故油池。项目总投资1129.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二、根据环评及专家论证,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影响能够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三、在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布置设计应考虑进出线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合理布置主变压器位置,确保项目厂界及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二)控制新增主变噪声源强并采取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及周边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三)制定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应按规范建设事故油池,定期维护站内事故油处置系统,防止变压器油外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运行期间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和更换的废铅蓄电池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夜间施工,应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及居民区时采取减缓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五)项目应合理选择施工场地、材料堆场等临时用地,合理选择施工方式和施工工艺,减少工程占地及开挖量,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原状。施工期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六)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行期间运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站内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四、建设单位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开展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七、本审批意见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八、请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依职责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审批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5日抄送: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市分局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随州市辐射环境管理站武汉艾洁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