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礼仪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