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维修仪器仪表;销售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智慧一卡通平台建设及运营、智慧商业开发及运营;电子商务服务(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