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35号2-4层﹞:你司《电子元件、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350213-06-05-427975﹞﹝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08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