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厦翔环审﹝2023﹞083号
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35号2-4层﹞:你司《电子元件、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307-350213-06-05-427975﹞﹝下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深圳市吉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08月08日
许可机关:
厦门市翔安生态环境局
决定日期:
2023-08-08
决定文书号:
2002023071130007
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35号2-4层﹞:经审查,提交的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备案、住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3-07-11
决定文书号:
2032021081330011
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3号之1第3层﹞:经审查,提交的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成员﹝股权、成员﹞变更、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增加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08-20
决定文书号:
2032021033130043
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3号之1第3层﹞:经审查,提交的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减少变更、章程备案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1-04-02
决定文书号:
2032020090930021
许可内容:
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3号之1第3层﹞:经审查,提交的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的出资成员﹝股权、成员﹞变更、董事备案、监事备案、经营场所备案、章程备案、住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许可机关: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2020-09-11
决定文书号:
翔公消审字﹝2019﹞第0038号
许可内容:
该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
许可机关:
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翔安区大队
决定日期:
2019-03-05
决定文书号:
厦翔环审[2018]106号
许可内容:
家用电器生产加工项目
许可机关:
厦门市翔安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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