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

看准网太和县乐森木业有限公司行政许可
决定文书号:
太国税许变更准字〔2017〕第51号
许可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
许可机关:
太和县国家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7-09-30
决定文书号:
太国税许准字〔2017〕第455号
许可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十万元
许可机关:
太和县国家税务局
决定日期:
2017-09-11
决定文书号:
太环行审[2017]69号
许可内容:
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书》评价内容和结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有效控制。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内容、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二、项目选址于太和县大新镇青年创业园(辛庄村委会西侧),总投资200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拟新建年餐桌餐椅系列家具生产线。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5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项目工程组成: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0套餐桌餐椅的生产能力。项目定员50人,厂区设有食堂及住宿。三、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许可机关:
太和县环境保护局
决定日期: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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