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后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电视剧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办公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摄影扩印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