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前
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银行卡业务、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记账式债券的柜面买卖业务、代理证券业务(包括代理股东帐户和银证通券等)以及证券和期货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外汇存款、外币兑换、代客外汇买卖、个人实盘外汇买卖,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按金融许可证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有效期至:2017年02月1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