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看准网昆山韦尔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行政许可(工商局)
决定文书号
苏行审环评〔2019〕40068号
许可文件名称
关于对昆山韦尔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有效期自
2019-10-22
有效期至
2024-10-21
许可机关
苏州昆山市环保局
许可内容
昆山韦尔沃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你公司在张浦镇益德路888号3号房,投资100万元,年生产机械校正器100台、调偏阀2400个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同意你单位按申报内容建设,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延伸污染作业,不得有生产废水外排。 二、生活废水必须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 三、机加工产生非甲烷总烃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与颗粒物排放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五、固体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置或利用,不得排放。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必须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所提各项环保措施,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落实。 七、建设单位应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 审批意见 抄 送: 张浦镇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