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设置临时户外广告(店招)的设计方案,经审核,符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的规定,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准予行政许可。核定内容:1、形式:设置户外广告(店招);2、位置:墙体广告如效果图所示设置;3、施工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3年01月22日止;4、设置时间:2023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2日止;5、要求:设置或维护广告设施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并定期检查广告设施的安全状况,如因广告设施产权人管理不当或因自然力等因素引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事故,所产生的责任由产权人自行承担。要严格按照协议规定设置,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广告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设计与施工过程中不得对附着物进行扩建。涉及其他部门许可的,须经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设置。